徐州地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办法
黄山律师事务所
2025-04-26
徐州地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工作主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规章制度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勘察、物证资料、询问陈述、检验鉴定等全面调查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责任认定。徐州市作为江苏省下辖地级市,其地方性交通事故处理规范通常会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公正、高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由保险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和有关责任人的财产赔偿。第四十五条: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下列情况认定相对人的责任:(一)对机动车交通事故,由驾驶人、有关人员以及被害人或者其家属、保险者等提供证据,并结合现场勘察、物证资料、询问陈述、检验鉴定等全面调查后作出认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调查结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迅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应写明事故的经过、原因和责任认定结果,并且应当在三日内交付当事人。当事人对责任认定的不满,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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